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的通知》(苏安监〔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要求通知到辖区内各相关企业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动火作业票证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市安监局将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开展督查。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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