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苏安监〔2018〕28号)(以下简称省局《通知》)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工作要求,决定自今年3月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现将省局《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开展好执法年活动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推动企业积极、有效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整改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惩戒一批、关停一批”企业,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健康工作整体水平。2018年底,各辖市区力争职业健康立案数不低于安全生产事前立案总数的30%,职业健康处罚金额不低于安全生产事前执法处罚总额的30%。全年执法处罚数量力争高于2017年的水平。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积极部署。各地区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将执法年活动部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和执法检查计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做好任务分解,逐级部署落实,强化舆论宣导,推进执法年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2、紧盯重点,严格执法。各地区安监部门要紧盯石英砂制品、石棉制品、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水泥生产、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铸造冶炼、船舶修造、汽车制造、铅蓄电池、水泥行业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和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危害人员多、近3年有新发职业病病例的现有企业,严格查处工作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违法行为。
3、一体执法、统筹推进。各地区安监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不断完善职业健康执法的方式方法。切实加大职业健康执法处罚力度,防止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护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做好职业健康后续服务和普法宣传,力争做到“检查一家,整改一家,规范一家”。推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尘毒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以及职业健康监管基础性、日常性工作,确保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4、强化考核,及时上报。市局将把“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考核比分权重,并将执法年活动的工作成效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根据工作时序对各地区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各地区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汇总、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推动“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顺利开展。各地区安监部门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将本地区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分别进行上报(报送内容包括活动安排部署、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黑名单”企业和总局《通知》附表等),于11月15日前将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含附表)分别上报。市安监局联系人及电话:石文平,85683120(带传真)。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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