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修订<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苏安监〔2018〕33号)转发你们。2018年底前,各地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达到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市管企业由市局负责督促创建。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并于2018年3月25日前将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计划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市局危化处。
附件:常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计划表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7日
/uploadfile/ajj/2018/0309/20180309145404_27910.pdf
/uploadfile/ajj/2018/0309/20180309145420_7664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