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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8〕54号

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回头看”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局各有关处室(单位):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检查督促事故企业加强整改,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决定开展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以问题为导向,检查督促事故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达到督促整改、规范提高的目的。

二、工作范围

针对2016年、2017年以及今年以来发生亡人事故的工矿商贸企业,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

三、工作分工

各辖市、区安监局负责辖市、区政府调查组调查的事故企业“回头看”工作;市安监局负责市政府调查组调查、提级调查和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的事故企业“回头看”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主要检查:企业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事故整改、防范措施等落实情况;企业举一反三,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员工培训教育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区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组织精干队伍开展执法检查,扎实推进事故企业“回头看”工作。

2、各地区要对事故企业全面严格执法,在“回头看”执法检查中,凡是查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仍不深刻吸取教训、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企业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事故整改不力、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松懈、员工违规操作等突出问题的,一律予以立案处罚,并作为负面典型向媒体公开曝光。

3、各地区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加大事故防范工作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发挥乡镇(街道)基层监管作用,常态化开展事故企业“回头看”。要不断梳理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和好做法,通过“回头看”工作,真正做到查处一家规范一家。各地区事故企业“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全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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