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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8〕65号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苏安办〔2018〕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一并落实。

各辖市、区安监局结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狠抓落实,严格涉氨制冷企业新改扩建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局将在7月中旬组织督查、抽查。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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