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职业卫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职业卫生专家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核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以及有关政策咨询、科学研究、技术论证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市安监局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专家组成结构,从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辖市、区安监局推荐的专家名单中遴选出新一届职业卫生专家库成员,现予以公布。
专家库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工作纪律,积极参加我市各级安监部门指派的公务及相关活动,提出专业意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从事专家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相关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市安监局《关于公布常州市安监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常安监〔2014〕141号)同时废止。
附件:常州市安监局职业卫生专家库成员名单/uploadfile/ajj/2018/0611/20180611140706_98847.docx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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