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知》(市应急办发〔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uploadfile/ajj/2018/0711/20180711151940_91382.pdf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