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你单位报送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常州市市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规定》(常财库〔2011〕23号)和《常州市市级财政决算工作规程》(常财库〔2014〕4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定收入决算数3576452.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6452.27元;核定支出决算数3570452.27元,其中基本支出3310852.27元,项目支出2596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00元。详见部门决算报表电子数据。
特此批复。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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