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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8〕152号

市安监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全省重点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核查通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全省重点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核查通报》(苏应急办〔201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省应急管理厅的通知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武进区安监局督促省厅组织核查的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并及时向市安监局监管一处上报整改复查等相关资料。各辖、市安监局将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的检查、复查等相关文书于12月25日前上报市安监局监管一处。

二、各辖市、区安监局要督促粉尘涉爆企业在“常州市企业诚信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完善申报信息;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三、各辖市、区安监局要继续深化粉尘防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完成10人以下的粉尘涉爆企业的核查工作。

联系人:何尤凯   联系电话:85683115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7日


常安监152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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