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应急〔20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5日
常安监155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