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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8〕159号

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聚焦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水平向高质量迈进,全市安全生产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为树立典型、学习先进,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处室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优秀处室

办公室(人事处)

二、先进处室

规划科技处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三、优秀单位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四、优秀公务员(工作人员)

李义东  吴光华  都国前  石文平  梁雪锋  宋海文  陈平飞  陈黎明  王  漪

五、优良公务员(工作人员)

郭  达  倪  华  季  琳  方佳静  王  波  葛仕兵  袁  坷  蒋宏伟

六、合格人员嘉奖

于  颖

七、聘用人员先进个人

陈  静   苏  龙  谈亚珺

八、三等功(连续三年考核优秀)

吴光华  陈平飞

希望受表彰的处室(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局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履职尽责,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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