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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机关单位发电

关于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8〕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和马凯副总理,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

二、突出关键环节,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继续扎实开展全市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和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行动,针对季节性、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规律,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狠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矿山、油气输送管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春运期间公路、水路、铁路、民航以及车站、机场、码头的安全措施。督促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停产和节后复工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对复产复工安全验收严格把关。

三、强化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值班值守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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