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安办〔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