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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机关单位发电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二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火灾防范,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农业农村、油气输送管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非煤矿山、旅游、民航、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是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执法手段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和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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