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值班值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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