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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8〕8号

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溧阳市、金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8〕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安委会要针对本地区非煤矿山实际,及早安排部署,要加大对汛期矿山安全监管的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汛期期间组织对重点矿山进行检查,以防止山体滑坡、边坡垮塌和泥石流为重点,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周边山体、采场边坡和排土场的监测监控,做好防洪、排洪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安全隐患。

二、各地安委会要加强汛期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防洪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和防洪物资储备,加强汛期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现重大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坚决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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