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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8〕14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安办〔2018〕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网格监管人员,研究落实配套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提升基层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的能力。为提高网格化推进质量,决定将武进区确定为全市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试点地区,由武进区安委办负责牵头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示意图、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手册和网格员工作明白卡,8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年底前全市初步建立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及各类功能区)、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与社会治理综合网格一体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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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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