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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8〕17号

市安委办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和关于明查暗访广西壮族自治区涉氨制冷企业重大隐患整改2个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和关于明查暗访广西壮族自治区涉氨制冷企业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通报》(苏安办〔2018〕4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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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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