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常州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常州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
一、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
第一主任:许 峥 副市长
主 任:李昙云 市农委主任
副主任:徐加宽 市农委总农艺师
陶亚仁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杨 铁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云刚 市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黄开军 市交通运输局专职委员
计玉根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陆宏伟 市旅游局副局长
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徐加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贾伯根同志为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各成员单位指派职能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二、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明确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工作有效运行。
(二)研究部署和协调本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形势,协调解决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把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
(三)定期或不定期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和市安委会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相关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工作措施等。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时了解全市农业农村安全形势和各成员单位农业农村安全工作情况;向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提出解决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按照市安委办、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部署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农业农村安全监管工作。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农委
承担本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渔业行业安全生产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监督工作;负责农业投入品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市民政局
指导农村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清明、冬至期间与墓区有关的的祭奠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三)市城乡建设局
督促指导各辖市、区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以及农村自住房建设、各类危房改造和农村住房相关安全工作。
(四)市交通运输局
督促指导农村范围内的公路、水路、港口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
(五)市水利局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全市农业农村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市旅游局
督促指导全市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完善景区内安全设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七)市委农工办
负责全市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专业委员会主要工作制度
(一)全体会议制度
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或主任主持,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会议。全体会议的主要内容为:研究落实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传达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要求,通报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联络员例会制度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专业委员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主持,主要议题:研判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解决方案,部署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等。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主动研究农业农村安全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会议议定的事项,定期向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三)专题会议制度
经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或主任同意,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或主任主持,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下列情况应召开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题会议:(1)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内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2)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或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安全工作的紧急指示,需要部署专项行动的;(3)其他需要专题研究讨论的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
(四)督查巡查制度
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以上本系统内的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情况的督查巡查,并对督查巡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
(五)工作报告制度
专业委员会实行半年度和年度工作报告。每半年度的最后一周前,各成员单位将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报至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每年12月25日前,各成员单位将本年度农业农村安全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和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部署的专项任务,由各成员单位按时、按要求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和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上报有关情况。
六、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自工作任务,及时向专委会办公室报送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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