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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8〕23号

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近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近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苏安办函〔2018〕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

一、开展再排查再摸底。各地要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健全有限空间监管台账。及时掌握辖区内存在有限空间企业情况。

二、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加大对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造纸、酱腌菜等重点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对存在“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示”和“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三、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近期我市发生2起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暴露出企业未认真组织开展辨识工作、对有限空间作业概念不清、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作业相关人员安全知识缺乏、现场盲目施救等问题。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尤其要加强对污水池、化粪池、沼气池、市政管道、地下室等各类有限空间的排查、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加强作业现场管控和外包作业管理,防范遏制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附件:1. 省安委办关于近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2. 应急部管理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贵州省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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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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