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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8〕39号

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制度和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6号)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和《2018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贯彻执行。

附件:1.常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2. 2018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附件1

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6号),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常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定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确保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质监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房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组成,市质监局为牵头单位。

市质监局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处室同志担任,如有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变动意见,及时告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筹备和组织联席会议,起草、印发会议纪要;

(二)拟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任务,联系、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

(三)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原则

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专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对于特别重要或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上报市安委会或市政府决定。

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经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或主任批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各辖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大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综合督查工作。对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存在突出问题的区域和行业,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成员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工作职责,认真执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将执行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应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作用。

 

附件2

2018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

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目标,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常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现将我市2018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予以下达。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使用提供更好的保障。

二、主要目标

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领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持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以及本质安全度,确保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年度安全目标任务,为加快实现特种设备现代化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三、重点任务

1.重点抓好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按照市安委会文件要求和统一部署,全面组织开展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工作,质监部门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督促、指导各辖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的简易升降机的隐患整治工作。同时,积极协调、解决本市简易升降机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生产许可证取证问题,方便相关使用单位开展简易升降机的更新、改造,促进隐患整改闭环。安监部门应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不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的相关简易升降机的隐患整治工作。建设部门依法对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简易升降机进行排查摸底和监督检查。商务、旅游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行业企业使用的简易升降机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治。

2.继续开展叉车、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针对近年来叉车、起重机械事故频发的状况,各辖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工矿企业、物流场所和批发市场等场所此两类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在以查促改的同时尤其重视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对于存在普遍性隐患的物流场所等区域,各辖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督促使用单位主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3.气瓶信息化安全监管工作。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运用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功能开展安全监管,推动全市气瓶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同时,各辖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充装过期瓶、报废瓶、无码瓶和不使用气瓶信息化系统的行为,从源头保障气瓶安全使用。建设、商务、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在对供应站点、餐饮场所的检查过程中加大宣传和督促力度,引导用户安全用气,主动杜绝使用无条码气瓶、过期瓶和报废瓶,倒逼气瓶充装单位合法经营,进一步巩固气瓶信息化安全监管工作成效。

4.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各辖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对本辖区所有的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并将整理、核对后的信息与现有数据库进行比对,在数据库中对游乐设施相关信息进行修正、完善。同时,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应会同旅游部门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抽查力度,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重点查找设备主要受力部件、安全保护装置隐患。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管理,悬挂规范的特种设备标准化公示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5.全面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会同安监、建设、房管等部门,重点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有力推进老旧小区电梯加装、规范电梯刷卡系统安装、电梯应急救援、电梯责任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实现市民乘梯安全感和幸福感的全面提升。同时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普及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电梯、气瓶、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迈入法制化轨道。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契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咨询、事故警示教育、安全隐患随手拍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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