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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8〕49号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加层、夹层改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加层、夹层改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苏安办电〔2018〕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省安办的通知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风险研判。年初岁末,全市各商场、学校、菜场等场所人员密度高,是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风险研判和防控,实地走访各场所,对存在的加层及夹层进行逐一排查,详细评估结构安全性能,确保改造项目本质安全。同时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抓好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各地、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房屋夹层改造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开展实地检查,对于发现的不合格改造项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于无法整改合格的改造夹层,要尽快进行拆除。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以11月14日南京市溧水区中山医院隔板楼坠落事故为契机,将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夹层改造安全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当中,提升重点场所日常检查频次和力度,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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