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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8〕50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6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常州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常安〔2018〕6号)要求,经研究,制定了《常州市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

常州市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常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6号)要求,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建设,严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确保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到2020年,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卫生计生安全生产体系基本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格局趋于完善,职业病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卫生计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到2030年,卫生计生安全管理体系更加科学高效,安全生产治理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三、工作职责

(一)专委会工作责任

专委会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护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

(二)专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专委会办公室承担专委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督促医疗机构执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目标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活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质监局负责医疗机构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2.市食药监局负责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审核汇总报告,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协助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

3.市消防支队负责牵头做好全市医疗机构火灾事故的综合协调处置工作。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依法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4.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制度 

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专委会职能作用。

(一)会议制度

1.专委会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或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总结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经验教训,适时开展交流活动,在全市医疗卫生行业中营造积极良好的、全民参与的安全管理氛围。

2.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将涉及专委会工作职责的会议议题报专委会办公室。积极参加专委会各项会议。

3.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专委会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专委会办公室报市安委会或市政府决定。

4.专委会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市安委会。

(二)联动机制

为充分发挥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整体联动、部门协作、责任落实”的安全监管机制。

1.指挥机制。专委会办公室为专委会日常办事机构,与各成员单位之间通过电话、网络、文件等形式传递指令和反馈信息。

2.执行机制。各成员单位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范围和任务职责。接到专委会交办或督办的指令后,应迅速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人员。遇有紧急突发事件,应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各成员单位要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不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应限时解决。对近期解决不了的问题,应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3.监督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重点考核专委会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办结率、工作任务办结及时率、安全监管工作创新效果、事故指标控制等指标。通过多种形式的监督方式,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专委会的作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各自工作任务,及时向专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加强全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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