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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04-08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连日来,各地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今年以来,我市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持续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市应急管理局集中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7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常州市奥威机械有限公司。1月10日,武进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武进区安监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处罚款7.9万元。

常州远方卓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2月20日,金坛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金坛区安监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处罚款1万元。

常州罗罗建材有限公司。2月21日,新北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新北区安监局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处罚款3.5万元。

常州市轩拓机械有限公司。3月1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其未按规定对“机械搬迁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就开工生产。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产停业整顿。

常州市中亚化工有限公司。3月4日,天宁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租赁储存设施资质的中超化工。天宁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处罚款12万元,对该公司负责人处罚款1.2万元。

常州市国业化工有限公司。3月5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处罚款1万元。

江苏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3月14日,溧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未按规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溧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处罚款5.1万元,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罚款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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