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对于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预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水平至关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13﹞20号)和《关于做好全市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三定规定的职责,积极指导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多次召开协调会,就预案编制工作交换意见,预案草案在多次修改后,经专家组评审通过,按程序报批。
9月2日,《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正式公开发布,填补了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行业应急预案的空白,为常州市地铁1号线顺利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奠定了基础。此项预案适用于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撞击、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突发大客流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行车中断、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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