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卫兵、综合协调处副处长毛亚晓做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问题。
访谈期间,网友们就自己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提问,主要包括我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安全生产巡查对象、安全生产巡查机构、安全生产巡查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巡查程序等7个问题。
市应急管理局访谈嘉宾一一回应,并对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责任落实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创新,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新的尝试。为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2018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建立完善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巡查。2018年7月,市安委会印发了《常州市安全生产巡查办法(试行)》,对我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提出了要求。2019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巡查方案(试行)》,对全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开展作了更详细的规定。根据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制定出台了《常州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作为我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巡查方案》共有指导思想、巡查对象和巡查机构、巡查内容、巡查程序、巡查纪律和要求等五部分内容。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特点:1.巡查内容上更加全面。巡查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遵循,直奔问题、强化震慑、严肃问责,把“查问题、促整改、保安全”作为巡查工作的首要任务,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2.巡查要求上更加严格。《巡查方案》明确巡查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由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巡查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3.巡查组织上更加规范。《巡查方案》学习借鉴了环保督察工作的程序、内容以及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确定了巡查准备、巡查进驻、工作方式、巡查报告、巡查反馈、问题处置以及整改落实等七个基本环节,并对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巡查组、巡查组成员、被巡查对象以及巡查工作分别提出了工作纪律和要求。
三是我市安全生产巡查对象,主要包括辖市(区)党委、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的市有关部门,并视情延伸至省级以上开发区和镇(街道)。从2019年10月开始,对各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实现一届任期全面巡查全覆盖;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开展专项巡查。
四是我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巡查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巡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现职或退出领导岗位的正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副处级干部担任,其他工作人员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和安全专家组成。
五是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明确了10个方面的巡查内容,重点在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决策部署、领导指示批示情况;健全责任体系、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情况;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破解矛盾问题情况;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情况;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情况;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情况;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对有关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核查处理情况等具体内容。
对因时间关系未能当场解答的,市应急管理局还在访谈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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