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为了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我局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和《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等要求,12月4日,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市应急管理举行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竹林监誓。这是应急管理局组建后首次举行的宪法宣誓仪式,主要目的是通过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宪法宣誓仪式分为四项议程:第一项议程,由副局长于志勇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第二项议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第三项议程,由党组书记、局长王竹林作为监誓人对宪法宣誓活动进行监誓,宣誓人在监誓人监督下进行宪法宣誓。由副局长骆如华作为领誓人带领全体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第四项议程,由副局长于志勇宣布宪法宣誓仪式结束。
宪法宣誓仪式期间,副局长于志勇强调,宪法誓言,字字千钧。向宪法宣誓,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希望参加宣誓的同志们牢记今天的誓言,以此次宪法宣誓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要求,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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