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结合全区城乡发展实际以及《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常政规〔2019〕1号)精神,武进区重新调整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布点规划(以下简称“布点规划”)。
此次调整布点规划,本着合理规划,方便群众,充分考虑各镇区(街道)新农村建设、集中安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历史因素和群众消费习惯来设置零售网点数量,原则上新增烟花爆竹零售点限定于各镇区(街道)新建居民小区附近,老街道在现有零售网点的基础上优化组合不予新增,禁放区域不予规划烟花爆竹零售点。
武进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施退出机制,逐步减少零售点数量,按照“统购分销,统一配送”的原则,全区零售点的烟花爆竹由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统一配送,不得超量储存,不得私产、私运、私储、私销、私放。同时,我区加强乡镇、街道及部门间沟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无证经营行为,全力保障持证零售网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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