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金坛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来到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共同为企业自建燃气设施项目把脉会诊,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近年来,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新建数条生产线,天然气用量大幅提升。为满足应急保供需求,该公司决定自建LNG气站。2018年9月,该项目取得备案通知书(坛发改备字﹝2018﹞057号)。2019年11月25日,经专业燃气设计公司设计、制造和安装,该项目进入现场调试阶段,验收合格后将交由专业资质单位运行管理。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该公司积极办理各种相关手续,已取得环评批复,组织开展了安全预评价,近期还将邀请专家进行设计验收。但目前企业感到困难的是,项目即将竣工验收,但不清楚还需完善哪些手续。
在收到企业请示后,按照首问负责的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多次组织讨论,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现场勘察,面对面解读了相关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专业规划,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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