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见底并整治到位,根据区《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12月25日-12月26日,金坛区召开金属冶炼、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
据悉,国务院将在江苏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此次金坛区开展的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11月26日开始,2020年12月底结束。此次整治范围覆盖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突出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液氨使用等重要领域、重点部位,突出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外委作业等关键环节,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风险辨识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整治。
会议指出,即日起至12月30日,区委区政府将成立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专治办”)负责全面专项整治工作。在区专治办的领导下,成立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以下简称“工贸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区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各镇区(街道)将结合本地区实际,谋划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好专项整治行动,监督企业制定好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企业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教育、危险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登记造册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确保12月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以来冶金等工贸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
对照《常州市金坛区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1月至3月底,企业要全面完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管控措施制定、隐患自查自改等工作,建立安全风险报告制度,同时,各镇区、部门地要结合岁末年初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及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2020年4月至9月底,全区将对本区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开展精准执法、集中整治,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打击,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2020年10月至12月,各镇区(街道)要分析研判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精准施策,采取突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回头看”。区工贸工作组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检查督办,督促各地推进问题整改。区专治办将对工作开展不力或重大事故隐患问题突出的地区,组织警示约谈,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会议要求,与企业要统一思想、狠抓落实,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刻剖析企业主要风险、重大隐患及防范措施。各部门、镇区(街道)要充分认识我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迫切性,全面加强对冶金等工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切实企业提高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和安全治理水平,推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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