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3.7”爆炸事故的通报》(苏应急〔2019〕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所有化工(医药)企业,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4日
常应急27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