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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9〕19号

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苏安办电〔2019〕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

常安办19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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