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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9〕43号

层转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广西玉林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广西玉林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落实责任,全面开展风险排查

各辖、市区安委办要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照事故通报,对冠名“新材料”、“生物”等类型的企业是否存在非法化工项目开展摸排筛查。对于发现问题的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查漏补缺,深化综合治理

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风险摸排,要认真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目录》(附件1),进一步深入摸排本行业领域、特别是使用环节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准确填写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表(附件2),并于2019年12月18日前将电子稿及盖章纸质稿上报市安委办。

三、举一反三,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各辖、市区要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不利因素,制定相应的预防方案,确保安全。

联系人:陈二泉;联系电话85683117;邮箱:yjgljwhc@163.com。

附件:1.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

2.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表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常安办[19]4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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