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安委会文件 >> 内容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2019〕23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常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2019年度各辖市、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与市消委会消防工作考核同时组织、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组长由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市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各辖市(区)政府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考核准备工作。

二、考核单位

各辖市、区政府。

三、考核时间

2019年12月下旬。

四、考核依据

1. 常州市2019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2. 2019年度辖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方案。

3.《常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常政办发〔2018〕141号)。

4. 2019年辖市、区安全生产考核评分标准。

五、考核分组

第一组 组   长:徐小平

组   员:总工会、应急管理局

考核地区:溧阳市、金坛区

联 络 员:宋海文

第二组 组   长:陈卫兵

组   员: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局

考核地区:武进区、新北区

联 络 员:李濠江

第三组 组   长:贡浩平

组   员: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

考核地区:天宁区、钟楼区

联 络 员:毛亚晓

六、考核方式

采取“目标结果与监管过程、专项与综合、台账与现场、信息系统线上与线下、常规工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简要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网上申报和查阅),抽查企业(事故企业与被执法处罚企业各1家)。

七、工作要求

1. 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运用于全市高质量考核以及依法治国实践(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

2. 各辖市、区于12月25日前使用“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综合办公OA”——“目标管理考核”——“地区考核自评”完成自评和相关材料上传工作。

3. 考核工作组按照考核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及时汇总考核情况,考核结果报市安委会审定和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安委会予以反馈和通报表彰。

4. 考核工作组考核人员、被考核地区联络员名单于12月25日12:00前报市安委办。联系人:宋海文,电话,85683116。

附件:2019年度辖市、区安全生产考核评分标准

(此件公开发布)

常安23附件.docx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邮编:213022 电话:0519-85683106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