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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联合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9-07-01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个整治行动分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6月底前制定方案,7-10月份集中整治,11月份总结提高。

通知要求各地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整治:

一要强化农机源头管理。要求各地严格把好拖拉机及驾驶人牌证发放和考试检验关要严格执行变型拖拉机管理“五停止”以及“上线检測、一年双检、逾检注销”等规定,严格挑行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和要求,逐一梳理摸清在册在管变型拖拉机的信息,实施精准监管;检验前要查验公安违法记分处理情况和事故信息,落实驾驶人安全生产承诺。

二要加快强制报废淘汰。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常州市变型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约要求,凡达到报废年限的变型拖拉机,不得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不得核发年度检验合格标志,实施强制淘汰报废,要积极引导变型施拉机提前报废,对连续二年未检的变型拖拉机,按规定公告注销牌证,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在交通情况复杂、流量大的区域和路段,对变型拖拉机采取禁行、限行措施。

三要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公安、农业农村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路面动态监管力度,集中对变型拖拉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脱检脱保、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农机、公安信息实时互通平台”,积极做好拖拉机及驾驶人牌证信息协查和违法记录督办,对查获的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者已注销登记仍上道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制定本地区拖拉机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健全拖拉机道路交通联合执法监管机制;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升农机手的安全意识;要求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每月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1次,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每月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公安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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