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市级有关部门内设机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常编办〔2020〕25号),对市级重点部门安全生产内设机构和人员配备提出了具体标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对加强市级部门安全监管力量,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研究落实机构、人员。目前26个部门全部明确了承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内设机构,并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牌子,共配备安全监管人员95名。近日,代理市长陈金虎对各部门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情况作出批示:“人员到位了,关键是认真履职到位,工作要勤、细、实,真正把‘三个必须’落到实处,提升安全工作水平”。目前,市编办正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进行梳理,制定出台各部门《职责清单》。市安委办将组织各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