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对落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工作任务进行了分析研究和部署。
会议按照“形象优雅、秩序优良、管理优化、服务优质”的标准对窗口服务“四优”行动了部署,同时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中涉及市应急管理局的15项指标体系进行责任分解,分别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服务处)、调查统计和综合减灾处、科技和信息化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市地震局等10个职能部门分工落实。
副局长、局机关党委书记李士庆参加了会议,针对机构改革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职能整合的情况和创建工作指标体系任务的具体特点,提出全局各处室和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特点,明确目标、分工不分家,团结一致、协心合作,确保优质完成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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