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作用,督促解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安全生产意识,7月14日上午,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伟期带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深入社渚镇进行执法检查。溧阳市社渚镇党委组织委员丁建锋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走访参观了溧阳市前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该项目投资3.2亿人民币,占地50000平方米,依托水泥窑窑头和窑尾分解炉来协同处置固态、半固态、液态危险废物,具有温度高、热惯量大、工况稳定、气(料)流在窑系统滞留时间长,湍流强烈等特点,以及最终水泥熟料产品的有效固化作用,使得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在处理含重金属的危险废物时,具有得天独厚的明显优势。 目前项目已全面完工,待生产许可证验收通过即可投产,年处理危险废物可达6万吨,处理危险废物有40大类。
执法检查组重点关注了进料区、自动无人立起仓库、SMP车间、液体输送车间、化验室安全生产的投入保障、隐患排查、应急管理、专职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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