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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应急管理局文件
常应急〔2020〕42号

关于聘任孙颢等64名同志为常州市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增强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常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常安监〔2017〕129号)文件精神,根据各有关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应急管理部门推荐和专家个人自荐情况,结合专家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经市应急管理局审核研究,决定聘任孙颢等64名同志为常州市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聘期3年。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关于公布常州市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专家组成人员的通知》(常安监〔2017〕157号)、《关于调整常州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专家库组成人员的通知》(常安监〔2018〕77号)同时废止。

附件:常州市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名单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常应急42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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