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2月4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宏春参加部分检查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派员参加。
联合执法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常安办〔2021〕1号)精神,充分结合《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岁末年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常州市非煤矿山企业岁末年初专项执法检查表(10项)》《常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事项清单(29项)》,对标对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江苏亚邦矿业有限公司、江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溧阳市江山矿业长山南有限公司、溧阳市江山矿业长山北有限公司等企业,重点围绕专项检查表单、绿色矿山建设、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开展检查督导,各企业自查问题隐患12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条,检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8条,并就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班组长培训、外包作业管理、冬季边坡治理等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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