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10·2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爆燃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市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决定由市安委办牵头市教育、人社、消防、公安、应急、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并邀请第三方机构专家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的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及中学集中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专项督导检查将从10月27日开始,一直持续到11月20日。检查的方式包括学校自查自改以及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检查组将对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实验室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和使用、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督促各部门以及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之弦,牢牢守住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防线,坚决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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