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市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推进会。市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卫兵主持会议并讲话,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辖市(区)汇报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特色做法,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难点以及明年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
会议总结点评了今年以来各板块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并对当前和明年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进行了部署。会议强调,各地要抓紧谋划工作,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一要加强组织,加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认真研究领会《常州市公共安全体系总体规划纲要(2021-2025)》提出的目标和各项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二要注重结合,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三年大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对于确定的重点项目(工作)要提出刚性要求,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标准要求,通过精准推进、全程发力,形成集中度、显示度的阶段性成果,真正把规划转化为措施和成果。三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1-2个有一定基础,并能在2022年取得明显成效的工作作为区级试点项目,先行先试,引领全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纵深推进。四要广泛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做法经验,市安委办将定期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制度成果,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实践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工作机制,尽快形成市域公共安全体系“常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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