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工作的要求,为保障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工作成果质量,市普查办自11月8日起组织对全市15288条调查数据全面启动质检核查工作。
11月18日至12月1日,在经过两轮市级质检及区级数据整改重报,市普查办组织了6支核查工作组,对7个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全面开展市级核查。市普查办坚持以“数据来源有出处,实地核查无差异”为标准,通过“外业核查为主、内业核查为辅、内外业相结合”的方法,采取内业查阅佐证、外业现场审验、结果集中反馈,对各地区抽样数据开展调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核查。
对内业核查中发现的数据不实、填报有误、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核查工作组及时列出清单、分析原因、提出举措;内业核查完成后,外业工作组还对每个外业核查对象进行了实地核查,对核查对象的地理位置、面状信息、佐证材料、现场设备以及内业核查中发现的疑问数据进行现场核对,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数据规范准确、来源可靠。
12月2日至8日,市普查办再次对所有调查数据进行检查和梳理,认真仔细对照错误数据清单,及时质检其他同类型数据,建立问题台账,督促各地区抓紧整改、修正完善。在各地区对有关问题整改重报后,市级进行了再次复核,确保全部调查数据准确无误。截至12月8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已全部按照国家、省时间节点要求,经市级质检核查合格后上报普查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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