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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绷“安全弦”、筑牢“防护墙” 市卫健委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发布日期:2023-04-28    来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综合监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精心指导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平安稳定。

一、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为深刻吸取“4.18”丰台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4月20日,市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委会第一主任徐华勤副市长组织召开全市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徐华勤结合当前全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要求各地各单位聚焦重点时段和夏季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开展深层次检查,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五一”前后安全稳定。市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辖市、区卫生健康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分管领导,委属各单位主要领导等参加会议。

二、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4月21日,市卫健委组织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会。本次培训恰逢“4.18”丰台长峰医院火灾,授课老师分别通过引用丰富的事实和案例,就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常见易发问题;单位消防管理中需要注意的薄弱环节,常见隐患和防范措施;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等11个方面进行了精彩讲解,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共80人参加培训。

三、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一方面继续推进设立楼层消防安全员。目前,市二院、市中医医院、市儿童医院已按照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工作制度,工作人员通过带臂章、胸卡等方式表明身份,在责任区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做到单位无消防盲区。另一方面强化民营医疗单位安全生产属地监管。为增强全市民营医疗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效能,根据市政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印发《关于明确民营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属地监管的通知》,明确全市民营医疗单位由各板块承担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市卫健委发挥好作为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各民营医疗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三级安全监管模式,形成既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又协调配合、整体联动。

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五一”节前,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组成7组对委属16家单位假日期间消防、后勤、危化品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二是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为深刻吸取丰台区“4.18”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营造安全和谐就医环境。“五一”节前,市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委会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委属医院、属地民营医疗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三是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按照全省卫健系统大检查工作安排,4月24日-25日泰州市卫健委对我市1家委属医院、2家区管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组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在巩固前期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完善安全机制建设,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再落实再落细,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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