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无锡市应急管理局部署开展了工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执法暨外包外租专项执法行动,现公布江阴市2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督促警示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典型案例一
2023年8月25日,徐霞客镇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中路101号“厂中厂”点位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承租方江阴诺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场存在物料堆放杂乱、临时接线不规范、配电箱前堆放可燃物、车间内临时停放电瓶车等问题。
随后,执法人员查看出租方江阴宫元塑料有限公司台账时,发现该单位虽与承租方江阴诺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单独的安全管理协议,但未对承租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未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未及时督促整改其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江阴宫元塑料有限公司的行为属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对江阴宫元塑料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徐霞客镇人民政府对江阴宫元塑料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7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负责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0.5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2023年9月28日,祝塘镇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阴市雄顺制衣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江阴市雄顺制衣有限公司及承租单位江阴市圣佳得服饰有限公司现场管理混乱。
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江阴市雄顺制衣有限公司只与承租单位签订租房协议,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江阴市雄顺制衣有限公司的行为属重大事故隐患。
同时,检查发现江阴市雄顺制衣有限公司还存在“裁剪车间内未设置明显的防割伤安全警示标志;生产车间内通道存在杂物货物堆放封堵严重”等其他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江阴市雄顺制衣有限公司及承租单位江阴市圣佳得服饰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对江阴市雄顺制衣有限公司及有关负责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及《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祝塘镇人民政府合并对江阴市雄顺制衣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1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7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
生产经营场所决不能“一租了之”,出租方和承租方均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切实履行各方职责,规范现场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资料来源:无锡应急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