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厂中厂”安全生产工作,压实租赁双方安全生产责任,规范企业现场管理,提高“厂中厂”安全生产水平,2024年3月12日至3月15日,新北区应急管理局对全区11个板块1900余个“厂中厂”出租方主要负责人,就近期正在开展的“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市系统“厂中厂”模块基本信息录入、省风险报告申报及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自评等工作进行了多轮次全覆盖专题辅导培训,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高志奇出席会议并做工作部署。
辅导培训按照“安全讲堂”流程开展,首先观看了“厂中厂”建设先进典型经验介绍视频,在专题辅导授课环节,采取警示教育剖析和文件逐条讲解教学,全面分析“厂中厂”事故发生的原因,“厂中厂”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中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并以实操的形式演示省、市系统中相应的信息录入流程。
在“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面:对刚下发的《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安〔2024〕5号)文件和市、区应急局联合编印的《“厂中厂”安全管理指导手册》中法律法规、可视化以及出租方主要事项进行了解读,特别对重点整治内容中的4项16条,即摸清“厂中厂”底数、规范出租方行为、加强承租企业管理、突出重大风险管控进行了逐条剖析;“厂中厂”出租方需在三月下旬前于常州市应急管理局信息系统上进行注册,并完善出租方(房东)的基本信息,上传租赁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1名安全协调管理人员,开展1次全面的协调检查,组织开展1次应急逃生演练。
在工业企业风险报告方面:所有工业企业包括“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排查出的新入库企业均需在三月底前在省系统中完成风险报告申报工作,对风险报告如何组织实施进行了解读,特别是对容易疏漏的风险代码0301(各类工艺设备、槽罐、储库,各类公辅设备设施,各类井、池、地沟、暗沟、坑道、下水道、地窖、地下室等)和风险代码0309(储存易燃、可燃、有毒物料的仓库、堆场、储罐等场所)进行了说明,提示企业做到应报尽报。同时提醒中小企业,严格对照自评不能低于90分的要求开展自评自改,并在省系统中按时完成自评。
会议强调,新北区下一步工作重点将围绕:一是突出“房东主体”抓关键。紧紧扭住出租方(房东)这个关键节点,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通过核查“厂中厂”出租方落实“5个一”要求,纠治“只收租金、不管安全”的行为。二是持续“除患治违”抓本质。集中整治“厂中厂”中“应拆未拆”“应通未通”“应规未规”和“一键联动”报警的安装,督促企业以自拆自改为主,全力消除“厂中厂”固有消防隐患。三是持续“先审后租”抓源头。不经安全条件审查通过的厂房,审批部门暂停办理领取营业执照、立项、环评、能评等手续,打断“带病出租”,促使出租方(房东)主动进行安全整改。四是突出“安全讲堂”抓教育。依托全区“安全讲堂”教育平台,重点组织出租方和承租方“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多轮次全覆盖专题培训,通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教育辅导,强化安全意识。五是深化“联动执法”抓推进。持续优化多部门联动执法检查机制,联合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住房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多部门力量,开展“厂中厂”联合执法,推进“厂中厂”企业提升自我管理、自我要求、自我完善的能力。
会议重点对“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市系统“厂中厂”模块基本信息录入、省风险报告申报及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自评进行了逐条逐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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