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高质量推进全区“厂中厂”综合治理工作,压实“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5月8日下午,新北区召开“厂中厂”综合治理现场推进会。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高志奇、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郁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业务处室、各板块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以及负责“厂中厂”综合治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开始前,参会人员集中实地参观了新桥街道大坝科技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并听取园区在“厂中厂”安全管理中主要做法和经验介绍。推进会上,首先由新桥街道讲解、示范如何使用常州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和“常州应急”APP,开展“厂中厂”整治内容的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并解释相关检查判定标准。随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厂中厂”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消防安全检查判定标准进行解读。
会议突出,高质量推进“厂中厂”综合治理,是今年工贸条线监管的重点任务,必须抓紧、抓实、抓牢。各板块参照此次现场会的流程和标准,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组织所属的所有村委(社区)相关工作人员、部分或全部“厂中厂”出租方等单位,就“厂中厂”综合治理的4项16条检查内容进行逐一讲解和宣贯,切实让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了解掌握治理流程、步骤、方法以及标准。
会议指出,“厂中厂”综合治理关键在于抓落实,要参照“征地拆迁”工作模式,明确参与“厂中厂”整治工作的人员,分批包场、分组包片、分人包户,将相关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上,切实压茬推进“厂中厂”综合治理问题隐患的整改。
会议强调,此次“厂中厂”综合治理工作标准要求高、涉及企业范围广、任务截止时间紧等特点,要充分调动资源和力量,特别是同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的板块,要将相关专家、人员高效用起来,切实科学、务实、有效推进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同时,充分发挥经济发展、住房建设、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的资源优势,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为落实相关整治内容要求提供监管和执法的力量支援。
会议要求,“厂中厂”综合治理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相关整治标准和要求也聚焦了安全管理、隐患整治、消防安全等方面,核心目的,就是通过此次综合治理,从面上消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固有顽疾。在推进过程中,要把握好治理标准,切实将16条检查项目逐一落实到每一家“厂中厂”出租方,为板块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雷扫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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