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国资委自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以来,为切实加强监管企业电动自行车场所规范管理,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场所火灾发生,根据常电专班《关于印发<常州市居住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截止8月8日,国资委督导各集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完成了第一轮隐患排查整治。城建(新能源集团)、晋陵等集团公司联合第三方安全咨询单位对集团及下属企业范围内所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现场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充电设备等问题,确保充电过程安全可控。同时详细了解现场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情况。部分停放充电场所存在充电插座不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定时断电等功能、灭火器规格不符要求等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进行清单化记录,并要求各公司明确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下一步,国资委将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公司完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日常安全检查机制及管控措施,切实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发生,在满足员工“满电回家”需求的同时,为员工提供安全放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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