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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监管: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二批)
发布日期:2024-04-18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服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

序号

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名称

淘汰原因

淘汰

类型

限制范围

代替的技术

或装备名称

依据

一、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

1

采用氨冷冻盐水的氯气液化工艺

氨漏入盐水中形成氨盐,再漏入液氯中,形成三氯化氮,易发生爆炸。

限制

两年内改造完毕

环保型冷冻剂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2

用火直接加热的涂料用树脂生产工艺

安全风险大。

禁止

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

3

常压固定床间歇煤气化工艺

自动化程度相对较低,人工加煤、下灰时易发生火灾、爆炸、灼烫等事故。

限制

新、扩建项目禁止采用

新型煤气化技术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4

常压中和法硝酸铵生产工艺

常压反应釜内物料量大,反应速度慢且不均匀,尾气逸出量大,安全风险大。

禁止

三聚氰胺尾气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加压中和法或管式反应器法硝酸铵生产工艺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二、淘汰落后的设备

1

敞开式离心机

缺乏有效密封,工作过程中物料及蒸气逸出带来的安全风险高。

限制

涉及易燃、有毒物料禁用

密闭式离心机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2

多节钟罩的氯乙烯气柜

气柜导轨容易发生卡涩,使物料泄漏。

限制

新、扩建项目禁止,现有多节气柜按照单节气柜改造运行

单节钟罩气柜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3

煤制甲醇装置气体净化工序三元换热器

在此环境下,易发生腐蚀造成泄漏。

禁止

常规列管换热器、板式换热器等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4

未设置密闭及自动吸收系统的液氯储存仓库

安全风险高,易发生中毒事故。

限制

一年内改造完毕

仓库密闭,并设置与报警联锁的自动吸收装置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5

采用明火高温加热方式生产石油制品的釜式蒸馏装置

安全风险高,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禁止

常减压蒸馏塔

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

6

开放式(又称敞开式)、内燃式(又称半密闭式或半开放式)电石炉

安全风险高,易发生火灾、爆炸、灼烫事故。

禁止

密闭式电石炉

电石行业产业政策

7

无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燃气加热炉、导热油炉

燃气加热炉、导热油炉缺乏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容易导致炉膛爆炸。

限制

一年内改造完毕,科研实验用炉不受限制

带有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燃气加热炉、导热油炉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8

液化烃、液氯、液氨管道用软管

缺乏检测要求,安全可靠性低。

禁止

码头使用的金属软管和电子级产品使用的软管除外

金属制压力管道或万向充装系统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2018版)


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

序号

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名称

淘汰原因

淘汰类型

限制范围

代替的技术或设备名称

依据

1

酸碱交替的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

过氧化氢溶液或含有过氧化氢的工作液误入碱性环境中,或者碱性物料窜入含有过氧化氢的环境中, 均会导致过氧化氢急剧分解甚至爆炸,安全风险高

禁止

新(扩)建项目禁用,现有项目五年内改造完毕

流化床、全酸性固定床或其他先进的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新(扩)建项目应采用流化床工艺,现有工艺的替代技术应优先采用流化床工艺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2

有机硅浆渣人工扒渣卸料技术和敞开式浆渣水解技术

人工扒渣过程中,有机硅浆渣中的氯硅烷与空气中的水分发生反应生成腐蚀性盐酸酸雾,且浆渣遇空气可能发生自燃。敞开式浆渣水解工艺中,浆渣与碱性水发生反应会释放出氯化氢气体和氢气,氯化氢气体在空气中会形成腐蚀性盐酸酸雾,氢气易积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安全风险高

禁止

新(扩)建项目禁用,现有项目二年内改造完毕

有机硅浆渣自动化密闭式卸料技术及密闭式浆渣水解技术,或者连续运行的回转窑浆渣焚烧处理工艺,或者其他先进的密闭式固液分离工艺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3

间歇碳化法碳酸锶、碳酸钡生产工艺(使用硫化氢湿式气柜的)

间歇碳化法碳酸锶、碳酸钡生产工艺采用湿式气柜储存硫化氢,易造成气柜腐蚀、卡顿,因密封失效引发硫化氢泄漏中毒事故

禁止

新(扩)建项目禁用,现有碳酸锶间歇碳化法生产工艺一年内改造完毕,现有碳酸钡间歇碳化法生产工艺二年内改造完毕

碳酸锶、碳酸钡连续碳化法生产工艺或多塔碳化生产工艺,取消硫化氢湿式气柜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4

间歇或半间歇釜式硝化工艺

间歇和半间歇釜式硝化生产工艺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低,反应釜内危险物料数量多,一旦反应失控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限制

硝基苯等27种化学品(清单见表后注释)禁用,二年内改造完毕

微通道反应器、管式反应器或连续釜式硝化生产工艺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5

无冷却措施的内注导热油式电加热反应釜(油浴反应釜、油浴锅)

靠自然冷却降温无法满足紧急降温需求,一旦反应釜超温,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限制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反应釜禁用,在役设备一年内更换完毕

具备冷热媒切换功能等满足紧急降温需求的反应釜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6

油库的内浮顶储罐采用浅盘式或敞口隔舱式内浮顶

浅盘式或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安全性能差,易沉盘,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禁止

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油库禁用,在役设备二年内改造完毕

钢制内浮顶和装配式不锈钢全接液内浮顶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第6.1.7

7

单端面机械密封离心泵和填料密封离心泵(液下泵除外)

单端面机械密封离心泵和填料密封离心泵可靠性低,易因密封失效而发生泄漏,造成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禁止

A类、极度危害、高度危害和操作温度超过自燃点的危险化学品禁用,在役设备三年内更换完毕

双端面机械密封离心泵,串联机械密封、干气密封离心泵或者屏蔽泵、磁力泵、隔膜泵等无泄漏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

注:生产过程涉及硝化工艺的27种化学品包括: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甲苯、二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氯苯、乙氧氟草醚、O-甲基-N-硝基异脲、唑草酮、2, 5-二氯硝基苯、3-硝基邻苯二甲酸、2, 4-二氯-5-氟苯乙酮、硝基胍、5--2-硝基苯胺、2, 4-二氯硝基苯、2, 4-二氟硝基苯、芬苯达唑、阿苯达唑、二甲戊灵、甲磺草胺、氟磺胺草醚、4--2, 5-二甲氧基硝基苯、2-硝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3, 4-二氟硝基苯、1-氨基-8-萘酚-3, 6-二磺酸(H酸)、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6-硝基-1, 2-重氮氧基萘-4-磺酸(6-硝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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