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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6月1日开始实施
发布日期:2025-06-03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服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部组织修订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GB17681-2024),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能量集中、安全风险高,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该标准在吸取国内外化工行业重特大事故教训基础上,整合《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17681-199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的相关要求,规范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的定义及其内涵和外延,明确规定了系统的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运行与检维修、报警管理等相关要求。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标准体系,为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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